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议计划布置,2024年10月商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结实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广服务型法令的辅导定见》,在全国商场监管部分推广服务型法令新模式。近半年来,各地商场监管部分积极探索立异,构建“预防为主、细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适当、过后回访”的服务型法令。现选取3起典型事例予以发布。
一、杭州市热电企业无片面差错不实行政府定价不予行政处分系列案
根本案情
依据国家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设备运转监管方法和属地非省统调共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查核方法规则,环保部分将热电企业的排放监测成果抄告商场监督办理部分,商场监督办理部分依法对超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热电企业作出没收环保电价的行政处分决议。2024年,杭州市商场监管局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来函抄告状况,对11家热电企业立案查询。经查,当事人存在超支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并收取环保电价款的行为,不契合上述环保电价方针要求,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则,构成不实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经查询,燃煤热电企业超份额排放行为,多由发电机组发动、设备退出、机组负荷不稳定等客观要素导致,虽存在超排放现实,但无片面差错。经过深化造访,当事人已完结环保设备设备技能改造,经过了生态环境部分的竣工检验,但即使企业已到达超低排放要求,受发电机组各种原因导致的启停、检修等不可抗力要素影响,也难以保证全年排放目标彻底合格。鉴于当事人无片面差错,杭州市商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及《浙江省商场监督办理行政处分裁量基准办理方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则,决议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分。一起,依据环保查核要求,决议对11家当事人算计多收的环保电价款4.17万元予以收缴。
典型含义
推进服务型法令,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完成从“控制导向”向“服务导向”改变。本案在办理进程中坚持脚踏实地,全面、充沛、客观地查询发电企业的超排原因,依法适用不予行政处分。既严厉遵从了法令规则,又给予企业合理的容错空间,完成了法令作用和社会作用的一致。一是仔细查询,深化造访,不只发现了违法现实,并且找到了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排除了企业的片面成心。二是避免了企业因行政处分而面对的信誉受损、融资困难等问题,使企业能将更多精力和资金投入到出产运营与环保技能晋级中,助力企业持续发展。三是针对发电企业多收环保电价金钱上缴难问题,经过收缴多收环保电价款的方法,清晰上缴途径,处理了长期以来困扰企业和相关部分的难题,保证财政资金应收尽收,保护了财政收支的标准性和严肃性,也为类似问题的处理供给了有利参阅。
二、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青岛中海寰宇店出售超越保质期的食物案
根本案情
2024年12月31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场监管局接到告发,称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青岛中海寰宇店售卖过期黑糯米。经现场查看,发现当事人货架上的5包黑糯米已超越保质期1天。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则,涉案货值160.5元,违法所得83.7元。经查,当事人已实行进货查验责任,且及时对售出的过期食物宣布召回告诉。鉴于当事人初度违法,能照实阐明供货来历,违法货值金额不超越500元,未产生食物安全事故并自行改正,契合《商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商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细微免罚清单(一)的告诉》中免罚条件的规则。2025年3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则,市北区商场监管局决议不予行政处分。
典型含义
本案法令部分并未停步于发放违法危险预警奉告书、合规运营攻略等“过后回访”惯例举动,而是进一步结合运营主体特色,供给了一系列针对性帮扶办法,“民生温度”与“安全底线”得以统筹。一是经过案子回访展开“健康体检式”法令查看,清晰进一步整改方向及合规运营要求。二是展开“过期食物防控准则”专题训练,树立专职“食物安全辅导员”,辅导企业完善电子化进货台账动态办理,标准“收购记载—临期预警—下架处置”全流程标准化操作,配套开发“门店临期预警App”完成智能提示。三是疏堵结合,引导企业树立“临期食物扣头专柜”,经过“阶梯扣头+消费提示”完成安全快速去库存,既下降企业损耗本钱,又满意市民质量消费需求。
三、温州市佳圆粮油食物有限公司等违背食物安全相关法令规则出产运营大米案
根本案情
2024年头,温州市龙湾区商场监管局依法对温州市佳圆粮油食物有限公司进行查看,发现当事人涉嫌翻包大米。经进一步查询查明,2023年起,当事人在未获得食物出产答应及商标授权的状况下,私行将其他品牌大米拆包后分装,从头标示最新出产日期,以贱价米、陈米假充高价新米出售。到案发,当事人累计违法出产大米72.5万公斤,涉案金额457万元。同年3月28日,龙湾区局对温州润诚粮油交易有限公司展开查看,发现其存在翻包、篡改大米出产日期的违法行为。仅“五米常香”一款产品,当事人托付印制“五米常香”包装袋16.6万条,折算大米145.08万公斤,涉案金额868万元。温州市佳圆粮油食物有限公司、温州润诚粮油交易有限公司因违法运营额巨大且到达刑事追诉标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24年5月27日,温州市局安排展开大米职业专项整治集群举动,查实5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违法行为,于2024年10月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罚没金额2.4万至24.8万元不等;还有2家企业存在标签瑕疵问题,鉴于其违法情节细微,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免予处分的决议。
典型含义
服务型法令并非一味宽松,对损害大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分。本案经过刚性法令根除职业恶疾、柔性服务引导合规转型、分类施策保证民生需求,构建了“打防结合、疏堵并重”的管理机制。一是刚性法令清恶疾。针对大米职业“翻包改期”灰色产业链隐蔽性强、损害面广的特色,展开跨区域集群作战,对片面恶性强、涉案金额巨大的企业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查刑事责任,完成查办一批违法行为、服务全体职业的杰出作用。二是柔性服务明底线。举行职业警示会,向企业供给分装操作标准示例及危险提示清单,协助运营主体清楚法令底线。同步树立“线上答疑+实地辅导”服务机制,推进小微企业完善质料溯源、进程记载等内控准则,从源头削减违法危险。三是分类施策保民生。依据违法行为损害程度施行差异化处置,对细微违法企业责令改正免罚,催促期限整改;对供给加工服务的非片面成心主体,结合整改状况减轻处分;对运用有机溶剂篡改日期等高危险行为从严查办。
一、依法办理涉海亮广场打架斗殴案网络流言案事情156起,其间,采纳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拘留7人,行政罚款11人,行政正告2人,批判教育135人。
典型事例:高某在警情通报下发布不实谈论
2024年10月18日,武川县网民高某在关于海亮广场打架斗殴事情警情通报下发布不实谈论称“殡仪馆都收到遗体了”。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分。
二、依法办理涉呼和浩特第三监狱招警网络流言案事情51起,行政罚款6人,批判教育45人。
典型事例:邓某发布招警流言
2024年11月26日,赛罕区网民邓某因从事教培职业,为吸粉引流,经过交际渠道发布不实信息称“呼和浩特市第三监狱招聘30名狱警”,误导求职者,打乱相关单位正常工作次序。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邓某处以行政罚款五百元处分。
三、依法办理涉巴彦淖尔市严重刑事案件网络流言案事情23起,行政罚款1人,行政正告1人,批判教育21人。
典型事例:张某某假造五原县命案原因
2025年2月8日,土默特左旗网民张某某为博眼球,在交际渠道发布涉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严重刑事案件流言称“巴彦淖尔五原县杀人案和和林格尔机场欠薪有关”。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张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处分。
四、依法办理涉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地震网络流言案事情10起,行政罚款4人,批判教育6人。
典型事例:贺某某假造预知呼市有地震流言
2024年10月30日,网民贺某某为获取眼球、招引重视,在短视频渠道发布关于托克托县地震相关信息称“昨日就知道今天有地震,4.1级,怕引起不必要的惊惧,所以没说”,谎报能预知地震。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地公安机关对贺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处分。
校正:杨艳
审阅:王兴宇 任彦荣
监审:刘蕾
总监审:王水泉近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网安部分发布4起冲击网络流言典型事例。一、依法办理涉海亮广场打架斗殴案网络流言案事情156起,其间,采纳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拘留7人,行政罚款11人,行政正告2人,批判...
通报: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发布冲击整治网络流言10起典型事例概况:2025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网上诽谤传谣的恶劣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部分典型事例通报如下:事例一:艾...
事例一:艾某假造“酒店产生爆破”流言案。
网民艾某在网络交际渠道假造发布“家人们,这个酒店出事了,产生了爆破”的流言信息,经核实,艾某为获取重视,发布未经证明的虚伪言辞,形成不良社会影响。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依法对艾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分。
事例二:古某假造“阿克苏产生地震”流言案
网民古某在短视频渠道假造发布阿克苏产生地震,救灾人员在废墟中展开救援的短视频流言信息,经核实,古某为获取流量,歹意将甘肃省地震新闻报导中的受灾画面编排拼接成阿克苏地震流言信息,发布在短视频渠道,形成不良社会影响。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依法对古某处以行政罚款叁佰元处分。
事例三:吴某某假造“有人在村里拿刀捅人”流言案
网民吴某某在网络交际渠道假造发布“大晚上的,有人在村里拿刀捅人,我看到有差人巡查”的流言信息,经核实,吴某某为获取重视,发布未经证明的虚伪言辞,形成不良社会影响。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分。
事例四:托某假造“产生交通亡人事端”流言案
网民托某在网络交际渠道假造发布“太严峻了,一辆私家跟运石头的车辆相撞,四个人死了”的流言信息,经核实,托某为获取重视,发布未经证明的虚伪言辞,形成不良社会影响。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依法对托某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处分。
事例五:王某某假造“产生天然气爆破亡人事端”流言案
网民王某某在网络交际渠道假造发布“一个月前,咱们这产生了天然气爆破,方圆500米悉数炸碎了,死了上千人,新闻没报导”的流言信息,经核实,王某某为获取眼球,发布未经证明的虚伪言辞,形成不良社会影响。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处分。
事例六:盘某某假造“游客自驾逝世”流言案
网民盘某某在网络交际渠道假造发布“刚才在天山托峰景区又发现一具自驾游客的尸身,因产生疾病逝世”的流言信息,经核实,盘某某为获取重视,发布未经证明的虚伪言辞,形成不良社会影响。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依法对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处分。
事例七:沙某假造“女孩遭强奸致死被抛尸”流言案
网民沙某在网络交际渠道假造发布“咱们小区,发现了一具女孩尸身,被强奸,尸身被抛在了地下室”的流言信息,经核实,沙某为获取重视,发布未经证明的虚伪言辞,形成不良社会影响。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依法对沙某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处分。
事例八:马某某假造“旅游风景区‘宰客’”流言案
网民马某某在网络交际渠道假造发布“新疆的很多旅游风景区最好别去,本地人和外地人去了都要被宰”的流言信息,经核实,马某某为获取重视,发布未经证明的虚伪言辞,形成不良社会影响。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事例九:李某某假造“有人购买汽油自焚”流言案
网民李某某在网络交际渠道假造发布“刚才在加油站周围,有人买了一桶汽油焚烧自焚,都成了火人”的流言信息,经核实,李某某为获取重视,发布未经证明的虚伪言辞,形成不良社会影响。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事例十:张某某假造“新年期间,燃放烟花扰民会被拘留”流言案。
网民张某某在网络交际渠道假造发布“春节期间,燃放烟花扰民会被拘留”的流言信息,经核实,张某某为获取眼球,发布未经证明的虚伪言辞,形成不良社会影响。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公安机关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应坚持理性考虑,增强防备认识及信息鉴别才能,不信谣、不传谣,不诽谤,一起看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关于成心假造、传达流言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2025年以来,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推动冲击整治网络流言专项举动,紧盯网上诽谤杰出热门事情,严肃查处了一批网上诽谤传谣的恶劣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部分典型事例通报如下:事例一:艾某假造“酒店产生爆破...